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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书吧 > 武侠修真 > 降神 > 第11章 龙根的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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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人怎么会有两种人格?

这其实是不奇怪的。

武林中就曾经记载了一段神奇的历史故事。在大周朝时,曾经有一位王子,失去了王位继承权。

但是呢,这个人并不甘心坐困待死。

有继承权的王子从不被宽恕。

所以他若想活,只有一个字——逃。

于是他就假死出逃,改名换姓,以另一个人的身份修行武学。

凭借王家的资源和他自己的努力和其天赋,很快的,就成为了当时天下第一的高手了。不仅如此,他还被天下武林尊称之为武圣人,因为他不仅武功高强,还着了一本不世奇书。

武——道德经。

这本书获利于天下武者。

在经历古武之衰后,直至于周。

天下武林,就是因为这本武道德经才大兴于世的。

之前还可以说是空头武圣人。

武道德经一出,他就是真正的武林一脉的武道圣人了。

但是,当他天下无敌后,他就自然而然的想夺回王位。

结果,有两个武学后进来打扰他。

其实,不过是区区两个后进之辈而已。

倘若他认真起来,真的是可以随时把人打死掉。

但是,他偏偏放水了,经历一番温柔漫长的放水指点后,他在已经胜利的情况下,突然自杀。

死得是莫名其妙。

好端端的。

人明明胜了。

对方滚地葫芦似的,在地上只能打滚,站都站不起来,要两个人相互搀扶,才能勉强像老太太走路样的站起来,最多还能走两步,哪还有什么点头力啊。

然而偏偏就这么个情况,人却自杀了?

这就是人格分裂之症。

一个人,一具身体,但在这人的心里,却诞生出了两个精神人格。

这也就算了。

最关键的是,这两个精神人格产生了对立,一个甚至要杀另一个,当精神反应在外时,就有自杀这么回事。

现在也是如此。

在龙贵芝的身体里,也有两个人格。

一个恶的。

另一个是此恶之源。

性情软弱的龙贵芝并非是有多么善良,她只是性子软了一点,但论及邪恶残忍,也是无过之而无所不及。

她看着刘醒非,眼中闪出一丝痴意。

“你疯了,你疯了!你从前就看错过人的,你根本不会看人,你看看你过去看上的那个孙舟是什么垃圾,他把你的钱都快败光了,正是你知道自己的错误,自己的废柴,才有了我的出现,你所面临的一切不堪,一切委屈,一切痛苦,都是我在承受,我在帮你,结果呢,你转头就把我关了起来?你又要一错到底了吗?”

牢外的龙贵芝哼了一声,她看刘醒非。

“你怎么说?”

刘醒非没说话。

他低下头,吻住了她。

女人身子发出轻轻的颤抖在逢迎着。

从她连脚都在抖动的模样,可知她已经被这男人迷得是神魂颠倒了。

牢内的女人发出了无声的轻叹。

那男人,也有这样亲她。

当时她也觉得很享受。

现在外边那个贱人大概是很爽的吧!

可你知不知道,他只是在利用你啊!

这只是美男计而已。

当年你就上当。

现在亦如是。

不过,即使如此,她也不得不承认一件事,至少这一次,来迷龙贵芝的这个男人不是废物了。

但问题是,龙贵芝,这个男人手段太高端了,你根本把握不住啊!

你应该换我来,不是,你应该远离啊!

但,无可奈何。

自己最了解自己。

龙贵芝现在已经不信自己了。

她只是冷冷看牢中女子一眼,就拉着男人走了。

“走,别理会她了,连个眉毛都没有,一看就像个怪物,一会儿,你帮我画眉,我要你画得精致一些,不然我可是不依的。”

刘醒非叹了口气,心道美男计也是不好使的,你是真的得要分出一部分精力和心力去照顾这个女人,陪着她,才能掌握她。

不过,到时倒也是可以对付。

一个人只是无所事事才会如此痴迷缠人的,一旦让她有了自己的事业,那就不一样了。很多人以为女人只知情爱。

其实这是因为你不给她事业。

当她自己真正掌握大权后,别的都要,排第二位的。

所以一直的,刘醒非都在分神化念。

他看似是在和释由真希说话。

但其实在内心又无时无刻的不在照顾龙贵芝。

小街。

这是春泥路。

一条很泥泞的路。

过往也有过一批工厂。

但现在都废掉了。

不能下雨。

一下雨,这个路面啊,有着原本工厂的泥沙,简直恐怖,好好一条不管什么颜色的裤子,往这一走,那就成花泥裤了,还可能要搭废掉一双鞋。

但有些人就喜欢在这里进行私下的交易了。

迪邦.亨特拉尔带着龙根和小尸妖到了里面。二人踢了脚下的铁废料,有些不耐烦了。

“这什么地啊?”

小尸妖连连跺脚。

如果是长着青草的泥土,她不在意的。

但这里,灰那么高,土那么脏,还有一些猫狗的米田共,更不要说还有类似水泥的东西混在路上,这走一脚拨一脚泥的地儿它是真不喜欢。

“忍一下吧!”

龙根道:“这里原本是造船厂,但是被西极人打压废掉了,所以成这样了,都没人敢接手,因此我们才好在这里交易。不然,外边那么多兄弟会,哥老会的人,我们这边完成交易,那边立刻就要什么都知道了。”

小尸妖哼哼道:“怎么我们的交易不能见人吗?”

迪邦道:“小姑娘,不管怎么说,一万块钱的交易,我们大家,一起的,谨慎一点总是好的,你说呢?”

小尸妖仰脖子。

“走开啦,你个死番鬼,谁和你是一起的,我是中土神州人氏,你能和我比吗?”

迪邦:“……”

他看向好朋友龙根。

龙根笑了,拍拍他的肩膀。

“你说过的,小姑娘的嘛,别和它计较了。”

迪邦正要说什么,忽然脑子一转。

“你刚刚说什么?你说她,是它,它这个单词是形容非人的称谓,你精通法斯特语,是不会在语法上用错词的,这可是很明显的词,除非你真觉得她不是一个人?”

龙根忽然跳起来。

“回去再说,正事要紧,人来了。”

很快,一个德林男人进来了。

他看了看这里的人,主要是确定,有没有危险。

然后他才上来和迪邦拥抱了一下。

很奇怪,一个法斯特人,一个德林人。

两人竟然是朋友。

但这不是重点,生意才是。

那男人有些感慨。

“我以为你彻底烂了,没想到还能收到你的消息,真是太好了。不过,说到生意你为什么不找贝恩斯?”

迪邦苦笑一下,他想了想还是说了。

“我从前的失败背后好像就有贝恩斯的影子。”

“诸神在上,你说真的?”

“我只是没证据,但是我已经不敢和他有任何接触了。”

迪邦十分肯定地说:“任何,接触!”

他说得斩钉截铁,十分肯定。

男人也知道这个名叫贝恩斯的人的确可能有问题。

仔细想想也是如此啊。

贝恩斯也是一个德林人,但他把家业抛弃在美帝斯立足,现在是一个美帝斯人了。

美帝斯的商人,出了名的狡诈。

如果说他的名声好,那这里面一定有问题。除非他是个穷党。

想了想男人觉得这里面水太深,他就不管了。

“好吧,让我们重新说生意,我已经带来了机器图纸,但我要看到钱,你明白我的意思,对吗?”

迪邦看了一下龙根。

龙根抽了口烟,把大皮箱子一下拎起来嘭地拍一张桌子上。

顿时,白色的浮灰扬起。

那男人抽出口袋里的手帕捂着口鼻,忍不住骂出来。

“法克,法克。迪邦,看看你带来的是什么人!”

迪邦后退几步,他有些无奈,耸耸肩,才道:“没办法,我的第一桶金在他身上,他是金主这项生意的掏钱人,我能怎么办呢?”

男人用布片擦他的眼镜片。

他叹气道:“唉,算了,怎么办呢,这才是你啊,要不是这脾气,也不会落到现在这步田地,好在你好人有好报,居然有一个人愿意帮你,为你掏钱。啊,你也只能找这个中土人了,你知道的,知道你消息的那些人是不会再给你身上掏钱了。让我看看,这个包为什么这么重,哦,诸神在上,竟然全是光洋,不是纸币!哈哈哈……”

迪邦一笑。

这个男人当然开心了。

光洋和现在的米币对比是最容易的。

一比一。

你说这光洋的价值厉害吧!

但正常情况下,光洋只在中小层群中使用,大宗交易,很少用到。原因就是,光洋太良心了,铸币时是太实在了。

每一枚大片的光洋都是份量十足。

丢地上就是一个响儿。

吹一口气能在耳边叫半天。

这就是光洋。

这时代最好的钱币之一。

它仅有一个缺点。

那就是——太笨重了。

所以很多人仍然要用纸币,特别是当此之时的世界大国,强国,都在无一例外不遗余力的发行纸币。

一是用来割底层人民的韭菜。

二就是方便大宗的交易。

但是,各国的货币价值不一。

这就给兑换造成了麻烦。

特别是现在是战乱之时。

所以这时米币比较坚挺。

而光洋却能和米币一对一,让面前这个男人怎么不高兴呢。这可真是,大赚了一笔呢。

迪邦告诉这个男人。

“这是订金,我们先付订金,你得给我搞到机器我才会支付尾款,两千光洋,你数清楚了。”

男人提了一下皮箱。

“不用数,一块块数要数到什么时候,光洋就是这点不好,全是一块块的,因为大额的光洋没人承认价值,所以正常我需要拎一下,知道大概重量,也就知道大概是多少钱了。有了这钱,我才能真去拿机器,还得运过来,顺便问一下,你有尾款吧!”

“当然,如果我骗了你,我就真的没机会了,施特拉尔,你明白我的。”

“好吧,你如果是个卑鄙小人,也不至于混成了这个样子了,话说,这么重,你们是怎么,怎么,拎到这儿的!”

男人把皮箱提起来,但很快就放下了。

“我现在算是开始明白为什么人们要用纸币了!”

他看手,手指都有些发青了。

又沉又重又勒手。

他恐怕拿不动这钱了,这简直是笑话。

于是他狠下心,把袖子撕了下来,这才提起了皮箱。

“那么,就这样。”

他说着走了。

他一走,龙根和迪邦都松了口气。

“为什么不开一家公司,而是只要机器呢?”

迪邦看向他的朋友。

“为什么?因为我手头里的钱暂时花完了,你知道,那需要一大笔钱,我在事业初创时,只能精打细算每一笔的开支。”

“喔特法克,”迪邦几乎跳了起来。

“该死的,那你打算怎么支付机器的尾款!我可是已经赌上了我最后的信誉,如果这一次出事我就真的完了,相信我,那时我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!”

迪邦是一个一直都在坚守底线的男人。但倘若他真的一败到底,连最后的信誉也没有了,他真不知道最后会发生什么。

也许有一天,自己也会变成自己厌恶的那些人。

每天除了喝酒就是打人,或被人打。

直至某一天,某一时刻,冻死在桥下某个地方。愿诸神保佑,那时的他脚上还能有一双鞋子。

“你不知道吗?”

“知道什么?”

正说着呢,一群人隐约出现。

这些人,不多,大约五六个,也许七八个,但那不重要,重要的是,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,都不怀好意,有拿带刺铁棍子的,也有用小刀,用斧头的,一看就是一群兄弟会的。

之所以不用铳子,是不想引来租界兵和巡捕房的人。

“法克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迪邦最怕这个了。

以往因为他是一个西极老爷,倒也没怎么遇上这种事,至少不会被兄弟会卷进来。

因为在海都,死一个西极人,哪怕是一条西极败犬,也依然是要被西极老爷们问话的,也就是真正追究。

所以为免麻烦,兄弟会不会对西极老爷动手。

但这不是说,不会动手。

有时也是要动手的。

就动手了,杀了你,又怎么样!

哎呀,迪邦最怕的就是这种事。

怎么还偏偏就是发生了这种事呢?

倒是龙根稳如老狗。

“别叫了,我早有准备。”

“你能有个什么……”

迪邦说着怔住了。

因为小尸妖动了。

它看起来小模小样的,但跑起来就一阵风,所过之处就没人能站着。

她的出手,就是跑过去,拍一下夺走对方手上的武器,再给对方脚上踩一脚。

同时上脚一踢。

这人就倒地上了。

起不来。

完全起不来。

一个人的脚趾肿了,小腿骨有一到二根的胫骨断了,他光疼得就满地上打滚了,还怎么可能站得起来?

所以只是很短的时间,这地上就倒了一地的滚地葫芦。

迪邦看得目瞪口呆。

这个小矮子女孩,这么能打?